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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把握三个关键环节 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质效提升
2020-12-29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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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9

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以来,大武口区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健全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模式,积极主动发挥主导作用,全面提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质量和效果。2020年,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审查起诉案件322386人,适用率达到93.5%

    一、两个实现,完善认罪认罚案件审查起诉工作

积极整合繁简分流办案机制,优化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水平。一是审查起诉阶段“五集中”,实现效率提升。对于常见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案件引导公安机关集中移送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集中进行告知讯问,由值班律师参与集中具结,集中提起公诉,指派检察官集中出庭支持公诉,实现轻刑案件集约化办理。二是内外联动打牢基础,实现量刑精准。积极与法院沟通,邀请法官进行面对面授课,消除对罚金、是否适用缓刑等量刑建议的盲点,保证量刑建议的精准、全面。同时,依托《量刑评定表》,将个案的量刑起点、基准刑、以及根据量刑情节增加、减少的具体量刑幅度一一列明,以达到准确量刑的目的。2020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234人,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97.9%

    二、“两个善于”形成多层次从宽体系,彰显制度优势

 充分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精神实质,从多个层次探索从宽形式,彰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优势。一是善用相对不起诉。对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轻微刑事案件,全面评估起诉必要性,对于确无必要提起公诉的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共对60名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的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相对不起诉适用率有了明显提升。二是善于推进缓刑适用。准确把握缓刑适用条件,综合考量犯罪情节、认罪悔罪程度、是否有再犯罪危险等因素,推进缓刑适用。2020年共对111名犯罪嫌疑人提出缓刑量刑建议并获得法院支持,占全部被判处刑罚人员的41.7%,切实做到了以善于运用刑罚执行方式体现认罪认罚从宽精神实质。

   三“两个做到”构建监督机制,确保制度公正适用

 积极构建律师参与具结、公开审查等监督制约体系,确保认罪认罚从宽依法公正进行。一是做到认罪认罚案件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全覆盖。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每周固定两天参与认罪认罚案件值班工作,对在非固定值班时间需要律师参与的认罪认罚案件,提前预约,律师事务所在1小时之内指派律师。2020年,所有认罪认罚案件中未委托律师的324名犯罪嫌疑人均获得律师一对一帮助,实现了认罪认罚案件律师帮助全覆盖,在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的同时实现对检察官适用认罪认罚的外部监督。二是做到认罪认罚案件公开审查。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当事人认罪认罚的案件,在作出是否批捕、相对不起诉决定时,进行公开审查,听取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及值班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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